14岁女孩遭受侵犯致创伤后应激障碍,涉案商人被判刑7年
2019年4月30日,一宗引发广泛关注的案件中,14岁女孩小芳(化名)在酒店房间遭到55岁商人傅某的强奸。事发时,小芳因害怕而哭泣并极力反抗,但傅某依然强行与其发生关系。法院依据强奸罪对傅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,并要求傅某及其他几名涉事人士共同赔偿小芳32.4万元。傅某对此不服,提出上诉,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。然而,事件给小芳带来了长期的心理伤害,她不幸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,病情未能及时康复。自2022年起,她陆续到多家医院的精神科和心理科进行治疗。小芳的家庭表示,由于这一事件,她被迫辍学,曾多次在学校出现异常行为,最终无法完成学业和找到工作。
小芳因治疗需要,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,要求赔偿医疗、交通等后续费用。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,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于9月20日作出了判决,决定由傅某及其他涉案9人共同赔偿小芳后续损失3.4万元。傅某于1963年出生,早在2018年就开始与在酒店附近经营的陆某联系,频频表示想要“找女孩”,并愿意支付高额费用。此后,陆某则将傅某的意图告诉了其员工陈某。2019年4月,小芳被几名未成年人以威逼和引诱的手段先后带出家,最终被送至酒店遇到了傅某。
事发后,公诉机关指控傅某涉及强奸罪和骗贷罪,并提起公诉。在诉讼过程中,小芳提出了附带的民事诉讼。2022年4月,法院做出了判决,认定小芳的经济损失合计超过32万元,除了7年的监禁外,傅某还被判令赔偿经济损失。在之后的上诉中,傅某等仍决定不服,最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他们的上诉请求。
根据一份司法鉴定报告,小芳被诊断为“创伤后应激障碍”,尽管进行了多次治疗,但仍未完全康复,需长期在心理和精神科接受治疗。她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,小芳先前在某学校学习,但因精神状态问题屡次被送医院治疗,并最终不得不辍学,至今未找到合适的工作。法院最终认定,小芳因侵害造成的新医疗费用和后续支出共计34660.17元,判决9名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。